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地下室钢筋混凝土底板、墙的钢筋绑扎。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筋:应有出厂合格证,按规定作力学性能复试。当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等特殊情况,还需作化学成分检验。钢筋应无老锈及油污。
2.1.2 铁丝:可采用20~22号铁丝(火烧丝)或镀锌铁丝(铅丝)。铁丝的切断长度要满足使用要求。
2.1.3 控制混凝土保护层用的砂浆垫块、塑料卡、各种挂钩或撑杆等。
2.1.4 工具:钢筋钩子、撬棍、扳子、绑扎架、钢丝刷子、手推车、粉笔、尺子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按施工现场平面本工艺标准适用于砖混结构、外砖内模结构的构造柱、圈梁、板缝钢筋绑扎工艺。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筋:应有出厂合格证,按规定作力学性能复试,当加了过程中发生脆断等特殊情况,还需作化学成分检验。钢筋应无老锈及油污。
2.1.2 铁丝;可采用20~22号铁丝(火烧丝)或镀锌铁丝(铅丝)。
2.1.3 控制混凝土保护层用的砂浆垫块、塑料卡。
2.1.4 工具:钢筋钩子、撬棍、钢筋板子、绑扎架、钢丝刷子、手推车、粉笔,尺子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按施工现场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将钢筋堆放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外板内模,外砖内模、全现浇大模板等结构形式的墙体钢筋绑扎工程。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成型钢筋或网片: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的规格尺寸,预先加工成型钢筋或点焊网片。
2.1.2 拉筋和支撑筋:采用双层钢筋网片时,在两片钢筋间应绑拉筋和支撑筋,以便固定上下左右钢筋间的距离。见图4-8(a)、(b)。拉结筋如图4-8(a)所示,l为两网片之间的距离,绑扎时纵横间距不大于700mm。但这种形式的拉结筋只起到拉而不能起撑的作用。为了保证墙体双层网片正确位置,最好采用梯形支撑筋,如图4-8(b)。梯形支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多层工业及民用建筑现浇框架、框架-剪力墙结构钢筋绑扎工程。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筋:应有出厂合格证、按规定作力学性能复试。当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等特殊情况,还需作化学成分检验。钢筋应无老锈及油污。
2.1.2 成型钢筋:必须符合配料单的规格、尺寸、形状、数量,并应有加工出厂合格证。
2.1.3 铁丝:可采用20~22号铁丝(火烧丝)或镀锌铁丝(铅丝)。铁丝切断长度要满足使用要求。
2.1.4 垫块:用水泥砂浆制成,50mm见方,厚度同保护层,破块内预埋20~22号火烧丝。或用塑料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多层和高层各种民用建筑叠合楼板或屋面板的钢筋绑扎。对条件适合的工业建筑亦可采用。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无老锈和油污。钢筋要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复试报告。
2.1.2 绑扎铁丝:20~22号火烧丝。
2.1.3 垫块:用水泥浆制成 50mm×50mm,厚度等于保护层设计厚度。
2.1.4 主要机具:电焊机、钢筋扳子、钢筋钩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叠合板已吊装完毕,梁钢筋已绑扎完毕,叠合层模板已安装完毕,墙体伸出的搭接筋等已按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钢筋及埋件手工电弧焊。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单。进口钢筋还应有化学复试单,其化学成分应满足焊接要求,并应有可焊性试验。预埋件的锚爪应用Ⅰ、Ⅱ级钢筋。钢筋应无老锈和油污。
2.1.2 钢材:预埋件的钢材不得有裂缝、锈蚀、斑痕、变形,其断面尺寸和机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1.3 焊条:焊条的牌号应符合设计规定。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表4-14的要求,焊条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直径20mm及以上的热轧Ⅰ、Ⅱ级钢筋的现场水平连接。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单。进口钢筋还应有化学复试单,其化学成分应满足焊接要求,并应有可焊性试验。
2.1.2 焊条:焊条的牌号应符合设计规定。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表4-17的要求,焊条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钢筋电弧焊使用的焊条牌号 表4-17
项 次 钢 筋 级 别 窄 间 隙 焊
1 2 3 Ⅰ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直径14~40mm的ⅠⅢ级钢筋在垂直位置、水平位置或倾斜位置的对接连接。当两钢筋直径不同时,也可用气压焊连接,但其两直径之差不得大于7mm。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单。进口钢筋还应有化学复试单,其化学成分应满足焊接要求,并应有可焊性试验。
2.1.2 氧气(O2):气压焊采用氧气纯度应在99.5%以上,质量符合GB3863中Ⅰ类或Ⅱ类一级的技术要求。
2.1.3 乙炔气(C2H2):最好用瓶装溶解乙炔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直径14~ 40mm的Ⅰ~Ⅱ级竖向或斜向(倾斜度4∶1范围内)钢筋的连接。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单。进口钢筋还应有化学复试单,其化学成分应满足焊接要求,并应有可焊性试验。
2.1.2 焊剂。
2.2.2.1 焊剂的性能应符合GB5293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的规定。焊剂型号为HJ401,常用的为熔炼型高锰高硅低氟焊剂或中锰高硅低氟焊剂。
2.1.2.2 焊剂应存放在干燥的库房内,防止受潮。如受潮,使用前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直径20~40mm的带肋Ⅱ~Ⅲ级钢筋径向挤压连接施工。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筋的级别、直径(l8~40mm)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应有出厂质量证明及复试报告。进口钢筋需对挤压连接进行型式检验,符合性能要求后使用。
2.1.2 钢套筒的材质为低碳素镇静钢,其机械性能应满足要求。Ⅱ级钢筋用套筒屈服强度σs≥205N/mm2;抗拉强度σb=335~520N/mm2,延伸率σs≥20%。Ⅲ级钢筋用套筒σs≥230N/mm2,σb=390~520N/mm2,σs≥20%。直径差大于5mm,用变截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直径16~40mm的热轧Ⅱ、Ⅲ级同级钢筋的同径或异径钢筋的连接。所连接钢筋直径之差不直超过9mm。
采用锥螺纹钢筋接头应经设计人员同意。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单。
2.1.2 连接套应符合以下要求:
2.1.2.1 有明显的规格标记(如 32或 32)。
2.1.2.2 锥孔用塑料密封盖封住。
2.1.2.3 同径或异径连接套尺寸在表4-25的规定范围。
连接本工艺适用于多层及高层多种民用建筑叠合楼板或屋面板的安装。对条件适合的工业建筑亦可采用。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双钢筋叠合板:板厚分为50mm和63mm两种系列。平面尺寸以三模为基准,50mm系列,长4.2m~6.3m,宽l.5m~3.9m.共72种;63mm系列,长4.2m~7.2m,宽1.5m~3.9m,共99种。预制叠合板的叠合面应有凹凸差不小于4mm的人工粗糙面,表面不得有疏松层和浮浆。双钢筋叠合板要有出厂合格证。
2.1.2 支座硬架支模及支板缝的木板、木方或定型支柱等应按施工方案配制。
2.1.3 机具;垂直运输机械、钢卷尺、撬本工艺适用于多层及高层多种民用建筑叠合楼板或屋面板的安装。对条件适合的工业建筑亦可采用。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双钢筋叠合板:板厚分为50mm和63mm两种系列。平面尺寸以三模为基准,50mm系列,长4.2m~6.3m,宽l.5m~3.9m.共72种;63mm系列,长4.2m~7.2m,宽1.5m~3.9m,共99种。预制叠合板的叠合面应有凹凸差不小于4mm的人工粗糙面,表面不得有疏松层和浮浆。双钢筋叠合板要有出厂合格证。
2.1.2 支座硬架支模及支板缝的木板、木方或定型支柱等应按施工方案配制。
2.1.3 机具;垂直运输机械、钢卷尺、撬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非承重的内隔板安装。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筋混凝土预制隔墙板:质量应符合《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有出厂合格证。在墙板上应标明型号及正反号,盖有检验合格章。
2.1.2 焊条:采用E43型焊条,应有出厂合格证。
2.1.3 连接钢板:一般为40×60×40×4(mm)。
2.1.4 连接钢筋:一般直径不得小于φ10,长100~120(mm)。
2.1.5 水泥: 425号、525号。
2.1.6 主要机具:利用主体结构吊装机械及工具。
2.2 作业条件:
2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打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工程。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
2.1.2 焊条(接桩用):型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一般宜用E4303牌号。
2.1.3 钢板(接桩用):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宜用低碳钢。
2.1.4 主要机具有:柴油打桩机、电焊机、桩帽、运桩小车。索具、钢丝绳、钢垫板或槽钢,以及木折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桩基的轴线和标高均已测定完毕,并经过